-
7宗罪
招聘行业互联网平台的7宗罪--产业层面的雷洋魏则西案
《招聘猎头行业,需要什么样的“互联网+”》序言
猎头招聘行业,全球市场格局均极其碎片化,行业老大也不会超过0.5%的份额。这个行业,行业老大和老二老三以及众多小弟小妹们同样不易,没有任何垄断优势。在公司平均人员规模不足20人的猎头行业,猎头公司的老板们,尽管没有王健林马云的规模与财富,没有马化腾周鸿祎李彦宏的技术,但他们同样为社会做贡献,同样值得尊敬。他们既是生产的组织者,承担公司最后的风险;也是工作岗位的提供者,劳动力的培训者; 同时,他们还是最辛苦的猎头顾问。
每年,一大批新猎头公司诞生,一大批猎头公司悄无声息地死亡,习惯在市场上找食的顾问们非常自然地换地方工作,风险市场意思极强的猎头公司老板们,咬咬牙,要么改行,要么从头再来。这个行业从未发生过因为公司破产倒闭要纳税人支撑的有关部门费神维稳的。
这个行业,主要为那些不愁工作的人找工作,这不是政府底限保障对象,行政力量及体制内机构无一胜出。
这个行业,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生机勃勃!
连宝万之争漩涡里的王石在时间极其宝贵的股东大会上,都会以他独有的方式,彰显高级人才与猎头的共生价值!
这个最具有市场化基因、在调配最重要要素资源--中高端人才资源中起着极其重要作用的猎头行业,本应当得到人类共有科技文明成果--互联网的有力支持和帮助,便这个行业却遭到“互联网招聘平台”的“围追堵截”。历数这些互联招聘平台的套路与劣迹,可总结为互联网招聘平台的7宗罪。
一、7宗罪
第一宗罪,违背商业伦理,勾引猎头公司在职顾问做私单
有这样的一些互联网招聘猎头平台,直接电话、短信、邮件联系其他猎头公司在职顾问,“来**网做单吧,你在公司做单,提成5%~20%,我们平台,猎头费100%全给你”。
一些没定力的猎头顾问被勾引得魂不守舍,无心当下公司工作,拿着当前雇主出的工资和提供的劳动条件,为这些平台做私单。这样的互联网招聘猎头平台,赚到钱了吗?做私单的顾问,赚钱了吗?
详见《SOHO猎头、伪SOHO能够支撑的猎头众包平台为何会导致“三输”?》
第二宗罪,恶性降价,比如降价199倍!误导客户
互联网能够革命性地降低招聘行业成本,类似通讯领域,从沟通基本靠吼进化用了电话和微信?6万猎头费能降到300元?降价199倍?
市面上互联网招聘平台降成本办法,目前有三种路线:
l阳春白雪路线: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化。
l转移支付路线:羊毛出在猪身上,让狗来买单。
l六合彩路线:利用人选推荐者对或然性利益向往,将降低成本风险转嫁给人选推荐参与者,企图让六合彩众多的参与者,成就少数幸运者,并以幸运者吸引投机性强参与者持续玩下去。
详见《199倍降价!好诱人,招聘猎头行业有全行业、大幅度降价空间吗?》
第三宗罪,走猎头的路,让猎头无路可走
欲以系统服务的低成本、垂直服务的专业性、可选择多、给用户的是情感化的产品替代猎头服务。这种平台几经碰壁,最后自己建立了猎头队伍。
此种互联网招聘平台+猎头模式,其局限性及悖论在《假如刘强东当猎头,猎头平台的京东商城模式,靠谱吗?》已有阐述。
第四宗罪,过河拆桥,卖水还弃挖井人
这样的互联网平台,往往是从猎头公司起家。起初,有开放之眼界与技能,搭建猎头顾问的社区,大家一起交流观点、交换资源。之后,发展成为平台,除猎头之外,让用人单位与人选都入驻,利用数万猎头吸引人选与用人单位。这些猎头,每天在平台上以工代赈,辛勤劳动,帮助平台激活人选信息,推广平台,换来虚拟币,获得“免费”简历下载权限。
此类互联网招聘平台在猎头帮助下挖好了井,自个水喝不完,有水卖了,还舍弃挖井人——平台自己组建庞大的地面猎头团队,并告诉金主企业,“你们不要用那些猎头了,直接和我们签约,那些猎头用的简历库,平台对你们全部开放,而且,价格实惠,量又足”。
此类机构,往往财大气粗,多行业覆盖。此种多行业覆盖的互联网招聘平台+猎头模式,其局限性及悖论在《假如刘强东当猎头,猎头平台的京东商城模式,靠谱吗?》有论述。
第五宗罪,屏蔽优质的简历信息,宁可人选失去其职业机会,也不让猎头同行获得人选信息
这样互联网招聘平台,除了传统的广告发布和简历下载业务外,也有自己线下规模庞大的猎头团队。为了在与其他猎头同行竞争中,占据有利地形,置人选用户职业机会于不顾,对猎头同行屏蔽优质简历资源,用劣质资源耗费猎头同行时间。
此类平台,往往也是财大气粗,多行业覆盖。此种多行业覆盖的互联网招聘平台+猎头模式,其局限性及悖论在《假如刘强东当猎头,猎头平台的京东商城模式,靠谱吗?》有阐述。
第六宗罪,歧视性价格政策
猎头同行在这类互联网招聘平台上,购买相同服务套餐,往往是普通用人单位同样服务的数倍价格。根据成本传递原则,最终是用真正用人单位买单。这提高了全社会成本,大大挤压猎头公司的生存空间。
第七宗罪,利用猎头同行在网站上的客户信息,直接抢同行的客户
这类招聘平台,在给猎头提供发布职位功能时,通常都有“招聘企业对人选用户显示名称”、“招聘企业实际名称”这两个功能。前者是猎头行业因为客户保密属性而回避真实客户的信息,通常都以“某行业知名公司”替代。后者是便于猎头用户管理受委托职位,让猎头用户注明该职位实际上是属于哪家企业。
此类平台,在获得这些客户信息后,线下猎头团队,省去了筛选庞大用人单位群体是否有猎头服务需求这个环节,按图索骥,图穷匕见,直奔同行客户而去!
资本逐利无可厚非,商业伦理与反正当竞争法是底限。
其局限性及悖论在《假如刘强东当猎头,猎头平台的京东商城模式,靠谱吗?》已有阐述。
以上七宗罪,是根据猎头微信群里信息的真实总结。
二、招聘行业竞争,就算弱肉强食,与我何干?--产业层面的雷洋魏则西案
有人会讲,一个招聘大行业内不同细分业态的竞争,只有你们没有互联网招聘平台的猎头公司和既有互联网招聘平台又有线下猎头团队的公司才会关心这个,我是其他行业的,关我何事?
非也。雷洋案案、如家和颐弯弯、魏则西案,为何大家都关心?因为大家会推已及人,担心哪天自个儿会成为雷洋、弯弯,魏则西。所以大家持续关注,促进社会进步。
个人生活与工作,与产业、行业环境密不可分。如果出现产业行业层面雷洋案、弯弯案、魏则西案,企业营商环境会好吗?个人就业形势会好吗?个人收入会提高吗?社会个人消费能力会提高吗?经济转型目标能够达成吗?
而且,职场人士与人才市场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职场中人,一生换7-10次工作单位,非常正常。试问,为你提供求职服务的行业,如果戾气横行,弱肉强食,有专业能力的职业顾问得不到你的求职信息,你会找到好工作吗?
三、互联网本无罪,要化解与救赎是使用此工具的商业模式的戾气
有什么样的邪门武功,就有什么样佛法来化解。
商业领域的佛法,当是这个行业根本的社会经济价值及以及基于此价值点形成的价值判断标准。
互联网本无罪,要化解与救赎是使用此工具的商业模式。判定商业模式是否持续的底限,请参考《招聘行业为何而存在—招聘行业的社会经济价值及 ‘互联网+’模式成败判定标准》。
明确了标准,再谈《招聘猎头深度匹配服务,如何互联网+?》
大佬经验可参考,《如果马云做猎头,确权,由人选决定其简历信息的受益权,不仅是其天猫模式的根本,也会推动人才服务进入3G时代》。
来自公众号:尚齐猎 作者:卢军
扫一扫 加微信
hrtechchina